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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2-02-10
市民反映营业执照年审问题

在历城区盖家沟茶叶市场经营一家日用品店,2010年在华山工商所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2014年到期,现在到工商所年审时,工作人员告知执照已经被吊销,原因是2011年没有年审,希望相关部门帮助协调解决此问题。

回复时间:2012-02-10回复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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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商局回复:

2011年我局在《济南日报》发布催检、听证、吊销公告,同时华山工商所工作人员按照《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对拟吊销的个体工商户进行直接送达,对当事人下达《听证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在多次上门送达未果的情况下,我局于2011年11月10日对该户个体工商户予以吊销。对于柴先生所称工作人员没有通知自己年审事宜,我局已履行了法定的告知义务,并且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中,套打明确说明“请于每年1月1日至5月31日提交验照材料”,每年验照期间无需单独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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