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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2-02-10
外地市民反映准生证开具问题

原籍在菏泽曹县,2011年7月份在济南登记结婚,并于2011年8月份将户口迁至市中区二七新村,现在在二七办事处办理准生证,办事处让来电人在原籍开具未办理过相关证件的证明,但是原籍称来电人已将户口迁至济南不予开具,希望相关单位帮助协调处理。

回复时间:2012-02-10回复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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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区回复:

经二七新村街道办事处调查,来电人系婚后户口迁入本辖区,原计生关系由原户籍地管理,按规定原户籍地应出具证明,答复本人由本人出具个人婚育声明签字后正常予以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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