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2-02-09
市民咨询如何办理改名手续
张女士来电咨询:如何进行改名。
回复时间:2012-02-09回复部门:
谢谢您对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作的支持
市公安局回复:
公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办理名字变更登记:(1)由乳名改为学名的;(2)在同一单位(学校)或者近亲属中名字相同的;(3)未成年人因父母离异、再婚或收养关系要求变更姓名的;(4)名字中含有不易识别的冷僻字、异体字、繁体字的;(5)名字的谐音或者含义容易引人误解、歧视或伤及本人感情的;(6)公民出家或僧尼还俗的;(7)姓名粗俗不雅,有违社会公德的;(8)其他特殊原因。 18周岁以上的公民申请变更姓名的,由本人持合法有效身份证件和单位(村居)相关证明,向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书面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