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2-02-07
市民反映某购物中心食用盐问题
赵先生来电反映:历城区某购物中心购买的食用盐生产地址是江苏省徐州丰县北苑1号,希望职能部门落实是否是江苏农药残留盐。
回复时间:2012-02-07回复部门:
谢谢您对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作的支持
市盐务局回复:
赵先生所购买的硒强化营养盐是我公司2011年按照山东省盐务局的统一安排从江苏省调运的食盐,生产厂家为国家食盐定点生产企业,所生产的食盐均符合国家食用盐标准。可以放心食用。零售店持有《食盐零售许可证》,是依法经营的食盐供应网点,所经营的食盐由我公司直接配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