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2-02-06
商河县市民反映某健康中心无证销售氧气问题
商河县青年路人民医院南门对面,有家健康中心,没有安监局发放的安全经营许可证,非法销售氧气,存在安全隐患,希望职能单位查处。
回复时间:2012-02-06回复部门:
谢谢您对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作的支持
商河县回复:
经商河县安监局执法人员现场调查发现该单位名称为商河县**保健用品商店,营业执照标明的经营范围是保健用品零售,经营者为李*,门头张贴“经营氧气、租售气瓶”字样,经营场所内有一医用氧气空瓶(40升新瓶),未发现有经营实瓶行为。 该局执法人员还现场向店主李宝军讲解了办理相关许可手续的要求,并告诫其在未办理相关许可手续前不得开展任何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否则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