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2-02-05
高新区庄科村村民反映低保户参加新农保有何减免优惠政策
方女士来电反映:高新区巨野河街道办事处庄科村,自己的婆婆缴纳200元参加的新农保,属于低保户,咨询是否有减免优惠政策,请相关部门尽快落实处理。
回复时间:2012-02-05回复部门:
谢谢您对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作的支持
高新区管委会回复:
经调查:方女士其婆婆的新农保应为新医保,其婆婆虽为低保户,但不属于享受减免人员。济南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享受减免优惠政策的条件是:持有《济南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属重度残疾?级、??级的居民,在办理参保手续时,提供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办理减免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