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首页>>问政答政 > 电话反馈 >
发表时间:2012-02-03
高新区草山岭村村民反映旧村改造安置问题

高女士来电反映:高新区舜华路办事处草山岭村,分旧村与新村,家中五口人,父母亲一个户口,自己与丈夫孩子一个户口。2004年父亲在新村购置了一套140平米的房子,2007年旧村进行旧村改造,按照每人60平米安置,当时规定2009年入住,但直到2012年1月1日才分房入住。因2010年村里将新村卖给了其他开发商,村里要求在之前新村购置房子的要拆房,每平米4400元补偿款,因父亲不同意就一直没有签订协议,也没有分房。来电人称自己结婚后户口已经与父母亲户口分开,因父亲不签协议而不给自己分房不合理,希望相关单位尽快落实。

回复时间:2012-02-03回复部门:
谢谢您对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作的支持

高新区管委会回复:

我居旧村改造项目的房屋拆迁工作是经有关部门批准而启动的,所有手续齐全,程序规范。因上级部门安排,已经将我居土地合法收归国有后与天泰公司签订协议,我居必须于2012年前将原居住区域土地上建筑物拆迁完毕。我居作为该项目的拆迁人已经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领房屋拆迁许可证,并已在《齐鲁晚报》“公告声明”栏中发布拆迁公告。同时,已经委托济南信源房地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完成了对被拆迁房屋的拆迁评估。目前,该项目的拆迁补偿标准及办法已经制定并公布,我居正与各被拆迁人按照该标准订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并按协议进行安置补偿,而对已做好上述工作的被拆迁人我居已开始拆除房屋。 因各种原因现在居民使用的水、电还是临时用水、临时用电,可能会因接线需要偶尔停水、停电。目前居委会的拆迁政策也是经过上级部门批准,是为了国家和集体的利益,为此给拆迁居民制定了非常优惠的拆迁政策,目的就是弥补这段时间因搬迁给居民造成的不便。

热线微博新浪平台>> 腾讯平台>> 

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
12345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