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2-02-03
市民反映物业捆绑收费问题
王先生来电反映:家住市中区伟东新都小区18号楼1单元,家中因房屋窗户位置漏水一直没有解决所以没有交纳物业管理费,现伟东新都小区物业给家中停电,对此表示不满,希望相关部门帮助落实处理。
回复时间:2012-02-03回复部门:
谢谢您对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作的支持
市中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回复:
经调查落实,处理情况为:目前,业主家中用电正常,我局物业科告知物业公司不得采取捆绑收费,擅自给业主停电行为,按照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缴纳物业服务费是业主履行的义务。房屋窗户位置漏水质保期内应有开发建设单位负责,质保期外业主专有部位由业主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