鞠先生来电反映:长清区张夏镇某村民,孩子出生后没有分得土地,现在已经五岁了,希望相关部门帮助落实处理。
长清区回复:
根据《土地法》相关规定,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原则,土地调整三十年不变。因该村土地调整近五年,近期不会再予以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