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2-02-02
平阴县瑰丽园小区居民反映物业费预交问题
谢先生来电反映:平阴县瑰丽园小区,物业公司按照0.4元/每平方收取物业费,并称必须预先缴纳一年,来电人表示不满。希望相关部门落实处理。
回复时间:2012-02-02回复部门:
谢谢您对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作的支持
平阴县回复:
经平阴县房屋管理服务中心调查,首先瑰丽园小区时前期物业管理,其收费标准在建设单位与物业管理企业的《前期物业管理合同》中有约定。其次,物业管理费的收费标准在建设单位向买受人的《商品房预售合同》中都有明示。再次,根据《山东省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物业服务合同有约定的,物业服务费可以预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