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先生来电反映:长清区马山镇某小学往南500米处,有村民私自在家中开设网吧,希望相关部门落实。
市公安局回复:
经查,马山镇孙某目前无业,在自己家中装有两台电脑,民警到孙某家了解情况时,孙家无外人在上网。民警已告知孙某,自用电脑除亲属使用外,不能对外收费、经营使用,孙某表示听从民警意见,不会对外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