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2-01-28
市民咨询结婚证丢失如何办理离婚手续
刘女士来电反映:结婚证丢失,来电咨询如何办理离婚手续。
回复时间:2012-01-28回复部门:
谢谢您对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作的支持
市民政局回复:
需要首先补办结婚证。补证需要身份证、户口本及当事人本人的结婚档案。到户口所在地的区、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已告知,天桥区婚姻登记处的电话为85872754;地址为天桥东街13号。 1)户口簿(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2)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身份证);(3)《结婚证》;(4)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5)当事人各提交2张1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若来电人坚持离婚,而对方坚持不同意离婚,可以到法院起诉离婚。已告知天桥区法院的地址为:无影山中路1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