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2-01-24
市民反映幸福苑小区停车费问题
李女士来电反映:历城区工业北路幸福苑小区,物业私自将小区的公共区域划制停车位,要求业主交纳停车费,认为不合理,希望有关部门尽快处理。
回复时间:2012-01-24回复部门:
谢谢您对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作的支持
历城区回复:
幸福苑小区现有车辆380余辆,以前小区内乱停车现象严重,很多车辆非法占用消防通道致使消防车、急救车辆进不来,因此华静物业根据2004年济南市物业管理条例 168条重新划分了停车位方便居民出入,并收费,此举得到了绝大部分居民和业主委员会的认可。同时,根据与业主委员会签署的合同进行收费和管理以及资金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