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洋小区居民反映占用绿地作停车位
王先生来电反映:自己是天桥区太平洋小区西区的业主,好来物业没有经过业主同意私自占用中心花园绿化用地作为停车位,对此表示不满,希望相关单位落实处理。
天桥区回复:
天桥区泺口办事处回复:关于太平洋小区实施车辆停放管理工作的汇报 尊敬的泺口街道办事处: 现将太平洋小区实施车辆管理工作的情况向贵处汇报,请给予指导和帮助。 一、问题的提出 长期以来太平洋小区车辆停放于无序状态,有的侵占消防通道,使消防通道不畅,一旦发生火灾,消防车无法进入,后果不堪设想;有的在道路边随意乱放,阻碍了车辆通行,致使车辆碰撞、刮擦时有发生;有的将车辆停放在绿地、花坛内,破坏了良好的生活环境;有的停放在儿童乐园、健身场地出入口,造成活动不便;特别是外边车辆进入本小区停放,挤占了本小区业主的停车位置。凡此种种现象使小区广大业主早就气愤不已,已经到了非整顿不可的时候了。小区业委会经过多次讨论并通过业主代表大会表决同意和物业合作并由物业出资对小区车辆停放实施管理。 二、工作内容 1、在小区东门、中门、西边设置自动打卡进、出门禁系统和车辆进出监控摄像装置; 2、在小区楼前、道路旁边、中心花园周边等不妨碍交通的地方规划停车位供本小区业主使用; 3、与有车业主签订车辆停放协议、办理门卡、确认固定停车位; 4、由于停车位是小区全体业主的公共资源,有车业主须缴纳一定费用(50元/月)有偿使用; 5、非本小区业主一律不得办理门卡,不得在小区停车; 6、物业将设置专人负责对车辆停放点进行巡回检查和处理车辆停放有关事宜; 7、收取的停车费扣除相关成本、费用后按一定比例提取小区道路维修基金,用于及时修缮损坏的道路和小区的建设。 三、工作进展情况 从9月中旬制定方案开始、联系设备供货厂家、考察相关小区使用情况、与设备供货厂家谈判并签订供货合同、土建施工、设备安装调试、化车位、签订车辆停放协议、直到门禁系统运转,现在进入到分配停车位的阶段,准备2012年元月份正式运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