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首页>>问政答政 > 电话反馈 >
发表时间:2012-01-21
市民反映电动车保修期内店家不予更换电瓶问题

 孟先生来电反映:在历下区东门24中南侧购买一台电动车,有发票,当时交纳130元告知电瓶可以多保修2年,现在此店面已经撤销,近期到天桥区天桥下面的专卖店更换电瓶时,工作人员不给予更换,希望尽快落实处理。

回复时间:2012-01-21回复部门:
谢谢您对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作的支持

市工商局回复:

了解到孟先生保修凭据上加盖的为该集团专用章。由于当时购车处经销商已撤销,需要孟先生提供公章所注单位轻骑集团驻济地址。孟先生表示落实后再行反映。

热线微博新浪平台>> 腾讯平台>> 

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
12345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