刁先生来电反映:天桥区火车总站南出站口的东侧有一收费公厕,每次收费1元,认为不合理,影响济南形象,建议整改。
市物价局回复:
根据鲁建城发【1996】350号文件规定,公厕收费标准最高不超过0.3元。天桥区物价局根据此政策规定对该公厕进行了调查处理,已责令其按规定标准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