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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2-01-21
市民反映化工二宿舍电费问题

高先生来电反映:历城区工业北路40号化工二宿舍,宿舍内的负责人给予收取电费每度0.75元钱,希望相关部门帮助落实。

回复时间:2012-01-21回复部门:
谢谢您对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作的支持

市物价局回复:

经历城区物价局工作人员到蓝星石油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行政管理部调查了解情况,经了解:一、该单位宿舍为其福利分房,与古建三处合用一台变压器;二、该宿舍供水为借用水,由该单位购买水泵抽水供给居民,水泵所耗用的电量及小区路灯照明耗电由居民承担;上述情况造成了该小区居民所缴纳电费高于政府定价。该公司对于本公司职工住户进行福利性补偿,对租房、买房住户不进行福利补偿。建议相关部门对该小区的用电情况进行理顺,实行一户一表,从根源上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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