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2-01-20
市民反映安装牌匾被制止
冯先生来电反映:在天桥区矿院路某诊所安装牌匾时,被堤口路办事处城管科工作人员阻止,并没收了工具和材料,请相关单位调查处理。
回复时间:2012-01-20回复部门:
谢谢您对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作的支持
天桥区回复:
按照市政府的有关规定要求:所有要安装广告牌匾的商户必须到办事处提出安装申请和安装的效果图,但此商户未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而是在申请备案前已经安装了,此事件我办曾多次与来电人沟通,其均未按照相关要求交纳申请书且效果图不符合要求,因此,该商户的安装工具一直暂扣。此事情,需待该商户交纳申请书并拿出按照要求制作的效果图在我办登记备案后方可安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