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先生来电反映:妻子商河县怀仁镇人,2011年5月份在济南市456医院生产,11月份到镇卫生院报销新农合,对方说不能报销,希望相关部门落实不能报销的原因。
商河县回复:
经县卫生局调查,依照《商河县2011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方案》(商农合发[2011]1号) 文件精神,“县外住院分娩不予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