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2-01-19
市民反映医院不允许带走检验材料问题
付先生来电反映:亲戚因患子宫肌瘤在济南某医院住院,院方告知患者血糖高,暂时无法手术,随后准备出院,但是院方不让家属将病人的化验单、检查报告等资料带走,请相关部门落实处理。
回复时间:2012-01-19回复部门:
谢谢您对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作的支持
市卫生局回复:
依据住院病历管理有关规定,住院病人的化验单、检查报告等原件需入档保存,如病人需到外院进行就诊,可到我院病案室复印上述报告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