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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2-01-18
市民反映幸福苑小区停车收费问题

郭先生来电反映:历城区工业北路幸福苑小区,小区物业收取车位费80元/月,来电人认为收费过高不合理。希望相关部门落实处理。

回复时间:2012-01-18回复部门:
谢谢您对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作的支持

历城区回复:

根据<济南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规定,住宅小区交通工具看管收费标准实行政府定价,常住户:室外小车80元/月;室内小车100元/月。 该小区物业收取停车费80元/月是按规定收取的,没有超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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