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区乐山小区北区10号楼有业主把鸡喂养在楼道内,影响居民正常生活,希望相关部门尽快处理。
市中区回复:
该处饲养的是一种观赏鸡,根据《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办事处城管科联合执法部门对其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要求其尽快处理,或搬到室内饲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