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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2-01-17
红园小区南区居民反映新建楼房影响采光问题

颜女士来电反映:自己是市中区红园小区南区7号楼住户,济南市城市规划局要在7号楼南面盖3栋18层的楼房,来电人表示楼房建成后会影响该小区5、6、7号楼的采光,现在已经开始打地基了,希望相关部门尽快落实。

回复时间:2012-01-17回复部门:
谢谢您对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作的支持

市规划局回复:

 2011年6月,我局为该村办理了该项目规划策划方案要求通知单。2011年11月,我局对策划方案进行了审查。经现场查看发现一栋建筑已开工建设,未办理规划许可手续。具体建筑间距问题根据《济南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要求,南北向生活居住类建筑与其南侧各类建筑间距距离,建筑高度在24米以下建筑最小距离为高度的1.5倍;建筑高度在24米以上(含24米)36米以下建筑间距最小距离为高度的1倍,并结合日照合理确定;36米以上(含36米)100米以下建筑间距最小距离为高度的0.7倍,并结合日照合理确定;100米以上(含100米)建筑间距最小距离为70米,并结合日照合理确定。 目前白马山执法中队和办事处正针对来电人反映问题进行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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