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2-01-16
市民反映领秀城小区物业费问题
居住在市中区领秀城小区UP区,看到新文件规定:物业管理费的收取不应该包含地下室,请相关部门落实此文件是否属实及2012年的物业费收取标准是否与2011年一致,请相关部门落实。
回复时间:2012-01-16回复部门:
谢谢您对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作的支持
市物价局回复:
根据《济南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济价房字【2004】168号文件)“物业服务收费按房产证的房屋建筑面积计算。未计入房产证建筑面积的车库、储藏室、地下室不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山东省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鲁价综发【2011】185号)“物业服务费按法定房屋产权面积(不含与住宅配套的储藏室面积)计收。”两个文件对于地下室不收取物业服务费是一致的。经向该小区物业公司落实,该小区物业不收取地下室物业服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