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2-01-16
市民反映领取养老金问题
张先生来电反映:2003年7月25日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交纳了42966.8元,参加此保险时告知55周岁以后每月可领取500元的养老金,来电人称已到年龄,到天桥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处去咨询工作人员告知到60岁领取才可领取,来电人称对此表示不理解,希望有关职能部门落实给予一个合理的说法。
回复时间:2012-01-16回复部门:
谢谢您对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作的支持
农村社会保险处回复:
答复内容:按照国家、省里政策,《天桥区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实施方案》中规定“七、制度衔接(一)已参加“老农保”还未达到领取年龄的人员,应按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参保缴费和计发待遇,个人账户合并。”。其“老农保”个人账户中的储存额将全部转入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中,其个人账户没有损失。正常参保缴费待到60岁时按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计发待遇,在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计发基础上,增加每月60元基础养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