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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2-01-15
市民反映太平洋小区收取停车费无发票问题

王先生来电反映:天桥区太平洋小区西区,物业占用中心花园的绿化用地让居民停车,并收取50元/月,但没有开具发票,认为偷税漏税。希望相关单位落实处理。

回复时间:2012-01-15回复部门:
谢谢您对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作的支持

市地税局回复:

经调查落实,济南物业公司管理的天桥区太平洋小区西区收取的停车费已全部记入当期收入,并缴纳了相应的各税,未发现偷漏税事宜。关于开具收据事宜,我们已责令企业财务人员收回开出的收据,并限期给业主出具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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