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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2-01-13
商河县映巷镇村民抚恤金问题

王女士来电反映:商河县映巷镇王家寨村,家中有1947年参加革命,1948年在战场上牺牲,现只有一个女儿,咨询自己是否有相应的抚恤金,希望相关部门帮助落实。

回复时间:2012-01-13回复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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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河县回复:

经县民政局调查,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十五条“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发给定期抚恤金:(二)子女未满18周岁或者已满18周岁但因上学或者残疾无生活费来源的”。按现行相关政策规定,王女士不符合享受定期抚恤金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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