槐荫区吴家堡镇某村民在可耕地内私自建盖厂房,希望相关部门及时查处。
槐荫区回复:
经查,该村民胡村西坑塘一块,面积约10亩。在承包地内建钢结构厂房占地面积约2000平方米,国土所工作人员现场制止、清理施工现场并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我局已对此进行立案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