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1-12-27
市民反映猪肉检疫问题
自己在历城区王舍人屠宰场杀猪,历城区已经给检疫证等相关材料,现到天桥区北园大街水屯路位置进行销售,但天桥检疫部门让更改检疫证并交纳费用,来电人咨询是否合理,是否需要重新更改办理,希望相关单位帮助落实。
回复时间:2011-12-27回复部门:
谢谢您对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作的支持
天桥区动检所回复:其所交纳费用应为消毒费用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四十四条、《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1992)鲁价涉字第404号《关于发布农业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的通知规定,货主或者承运人应当在装载前和卸载后,对动物、动物产品的运载工具以及饲养用具、装载用具等,按照农业部规定的技术规范进行消毒,并对清除的垫料、粪便、污物等进行无害化处理。运输车辆、动物产品外包装消毒费用按每平方米0.3-0.5元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