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1-12-16
市民咨询二次加压费标准
在市中区领秀城小区居住,咨询物业收取的二次加压费标准是怎样规定的,希望相关单位帮助落实。
回复时间:2011-12-16回复部门:
谢谢您对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作的支持
市物价局回复:
根据《济南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济价房字【2004】168号),“安装并使用中央空调、电梯和二次加压泵等物业项目的,其机电设备运行电费属于代收代缴费用,物业管理企业应单独设帐,公布每月耗电量、电费总额及分摊办法,并按实际支出费用和约定方式向物业使用人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