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1-11-07
市公安局落实赠与所得房产不能落户
周先生反映:家住历下区菜市新村5-1号楼1单元401室的居民,落户手续已经准备齐全,东关大街派出所因发票是“赠与发票”不符合落户条件,来电人表示不合理。请相关部门落实。
回复时间:2011-11-07回复部门:
谢谢您对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作的支持
经了解,按照济南市购房政策,必须是在济南市市区购置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上的成套商品房或成套二手商品房且手续齐全才可以申请落户。周先生的房屋系赠与所得,不符合济南市的购房落户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