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1-10-28
市地税局查处KTV未按规定开具发票行为
10月20号晚上22点在天桥区北园大街联四路星光大道KTV消费300元,KTV不开具发票,认为存在偷税漏税行为,希望相关部门查处。
回复时间:2011-10-28回复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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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天桥地税局纬北中心税务所调查,星光大道KTV消防部门相关手续正在办理当中,因相关证件办理程序为“消防许可→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故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件尚未办理,相应的发票领购手续暂无法办理。但星光大道KTV未开具发票的事实成立,鉴于以上情况,天桥地税局纬北中心税务所做出如下处理决定:责令星光大道KTV抓紧办理税务登记证,然后正常申请领购地税发票;并对其未按规定开具发票行为处以应开具金额三倍的罚款即900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