槐荫区西市场办事处经二纬十路嘉华超市门口非机动车看车处,电瓶车收费标准中午12:00之前0.5元、之后1元,对此收费不满,希望职能单位查处。
经槐荫区物价局调查,该停车场是槐荫区公安分局治安科设立的,现已对收费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责令该停车场严格按照规定收费。经落实,现在此问题已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