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1-05-24
市国税局积极落实拒开发票问题
自己在飞克运动店购买80元一身运动服,店方不给开发票,对此不满,要求相关单位落实处理。
回复时间:2011-05-24回复部门:
谢谢您对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作的支持
该飞克运动店是个体工商户,该业户于2011年4月份从事服装经营,由于开业时间较短,尚未办理税务登记,且未领购发票。 经调查,举报人于2011年5月15日在该店购买一套80元运动装之后,向店方索取发票时,店方拒绝开具,举报人反映情况属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对该店未按规定开具发票行为处200元罚款,罚款手续正在审理中。目前我局已责令该店限期办理税务登记,并已给消费者补开了发票。 经我局对举报人进行回访,其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并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