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1-05-05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积极协调医保报销问题
当事人于2010年9月、10月在齐鲁医院做的白内障手术,花费7000多元,向医保办申请报销,但是至今没有领取到报销金,希望相关单位进行督促处理。
回复时间:2011-05-05回复部门:
谢谢您对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作的支持
5月4日下午3:20与参保人联系,解释情况,非正常的现金报销,由相关处室与医院核实情况后进行报销,审核完毕后由中航拨付费用,目前已到账。当事人于5月5日表示,目前事情已经得到解决,对此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