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将私家车停放在历下区山大南路和山大路交叉口西南角的停车处内,停放了不到一个半小时,工作人员收取了4元停车费(按两个小时费用收取),咨询是否合理。
市物价局回复:
根据济价格字【1999】381号文件规定:停车收费按小时计算,白天小型车辆2元/小时*辆,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费。该处收费未超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