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1-12-31
商河县某村民反映房屋翻建问题
王女士来电反映:自己是商河县城关镇豆腐店村的村民,家中房屋已成危房墙很快就要倒,请相关部门帮助协调办理翻建手续。
回复时间:2011-12-31回复部门:
谢谢您对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作的支持
商河县回复:
经县住建委调查,近年来,随着我县城市建设的不断发展,因受拆迁补偿方面的利益诱惑,城中村出现了大量的违章建筑。2007年城区内停止城中村住房翻建新建的审批,但是考虑城中村居民确需住房和危房改造的情况,2009年10月根据县政府安排,制定了《商河县城区村(居)民新建翻建居住房屋管理暂行规定》(商建联发[2009]1号),要求集中两年时间处理危房和城中村新建房屋的需求情况,并通过街道办事处向城区各村进行了宣传。根据文件由住建委、执法局、国土局、许商街道办成立了商河县城区村(居)民新建翻建领导小组,负责审批工作,同时为才源头上制止因增建面积形成违章建筑的情况,按照文件要求同时收取保证金10000元人民币,经验收合格后立刻返还新建翻建房屋者,有效确保了房屋翻建者的权益,同时维护了城市规划的严肃性。 该小组为临设机构,经过两年的工作城区村(居)民危房翻建需求情况已经基本消除,该小组也已经撤销,该项业务已经停止办理,新的房屋翻建制度尚未确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