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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1-12-30
市民反映门规定点医院转院问题

高先生来电反映:妻子的门规定点医院是市中区舜玉南区社区医院,现由于病情严重,需要转到省立医院,但是舜玉南区社区医院不予开转出证明,导致无法更改定点医院,希望相关部门尽快落实协调开具证明。

回复时间:2011-12-30回复部门:
谢谢您对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作的支持

市卫生局回复:

接到市民的求助,我们立即与舜玉路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联系,了解情况。该社区主任解释:居民如果要到省立医院住院,是不需要开具转出证明,只需携带医保卡就医即可。如想变更门规定点医疗机构,济南市医保办规定需等明年的3月份统一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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