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女士来电反映:到天桥区无影山中路某餐饮店吃饭,在其中一碗乌鸡汤中发现了一条虫子,认为此店的卫生条件极差,要求相关部门落实查处。
市药监局回复:
执法人员对该单位进行监督检查。检查中发现,该店未建立台账,索证索票不健全。针对发现的情况,执法人员当场下达《监督意见书》,责令限期整改,接受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