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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1-12-28
市民反映环山盛景小区车位费问题

居住在历下区环山盛景小区,小区有一个立体车库,原有的物业(中信行物业)合同规定业主每月交纳100元的车位管理费,现在物业告知启用立体车库,收取管理费120元/月,认为收费不合理。希望相关部门落实恢复原有的收费规定。

回复时间:2011-12-28回复部门:
谢谢您对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作的支持

市物价局回复:

经落实物业公司高主任,该小区部分地下车位属于立体车位,物业公司拟收取每月120元的管理费,后经业主反映及相关单位协调,现在每月收取80元,对于多收取的部分物业公司将退还给业主。根据《济南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济价房字【2004】168号)文件规定,住宅小区交通工具看管费实行政府定价,常住户:室外/小车/80元*月;室内/小车/100元*月。目前,我市物业服务收费政策正在进行调整,在过渡期间我们要求物业公司按照文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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