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女士来电反映:居住在历下区青后小区4区,孩子的工作单位要求居委会开具计生证明才能接收,希望相关单位落实应到哪里开具。
历下区回复:
经办事处计生部门了解落实情况,彭女士需要先到民政局开具未婚证明,再到居委会开具未育、未领养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