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1-12-26
市民反映济阳县购房契税问题
王先生来电反映;自己2009年在济阳县县城内购买一套新房,当时房产证还未进行办理,2010年再次购买一套二手房,办理房产证过户时,按照第2套房交纳了3%的契税,现在要办理第1套房的房产证,咨询契税如何交纳,有无相应的文件。
回复时间:2011-12-26回复部门:
谢谢您对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作的支持
济阳县回复: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0年9月29日财税【2010】94号文规定:对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房屋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按3%税率减半征收契税。是否属于唯一住房由房管部门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