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1-12-23
市民反映公费医疗拿药问题
自己是80岁的老人,在济南市立二院用公费医疗拿降压药,现在是一个星期拿一次药,老人年龄已大,建议以后对于70岁后的老人能允许两个星期拿一次药,希望相关部门落实。
回复时间:2011-12-23回复部门:
谢谢您对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作的支持
市卫生局回复:
根据反映的情况,公费医疗科于静主任查阅了相关文件资料,根据山东省卫生厅、省财政厅、省劳动局、省总工会(82)卫保字第六号文件,第五条规定:无论中医、西医、中西医结合,药品的每次开放量不得超过三天,慢性病人可放宽到六天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