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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1-12-23
市民反映停车收费问题

李先生来电反映:自己到历城区环山路开元山庄小区给朋友送东西,将车辆临时停放在小区内(共25分钟),物业收取2元钱,有收据,来电人认为物业私自收取不合理,请相关部门查处。

回复时间:2011-12-23回复部门:
谢谢您对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作的支持

市物价局回复:

根据《济南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济价房字【2004】168号),住宅小区交通工具看管费实行政府定价,非常住户:白天(早8:00至晚20:00):室外/小车/2元/次。该小区收费未超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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