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女士来电反映:市中区纬五路某火锅店,餐厅内卫生条件不达标,希望有关部门落实处理。
市药监局回复: 接举报后,我们立即对该店进行了检查。该店持有《餐饮服务许可证》,执法人员立即要求该店把《餐饮服务许可证》悬挂在醒目位置,并对后厨卫生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的行为给予警告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