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1-12-21
市民反映群盛华城小区收费停车费不合理
在槐荫区经一纬六至经一纬九的200米左右的道路上,群盛华城小区的安和物业私自占用公用道路收取停车费,认为不合理,希望相关部门落实处理。
回复时间:2011-12-21回复部门:
谢谢您对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作的支持
市物价局回复:
针对来电人反映的情况,经向该小区物业公司张经理了解,该处停车位置属于小区规划范围之内。目前物业公司按规定收取业主的车辆看管费每月80元。根据《济南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济价房字【2004】168号)文件规定,住宅小区交通工具看管费实行政府定价,常住户:室外/小车/80元*月;室内/小车/100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