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1-12-21
市民反映带病回乡退伍军人政策
王先生来电反映:历城区唐王镇西八村,69年3月份带病退伍,已经入档,但是历城区武装部将自己的档案丢失,并给开了相关证明。2011年7月份历城区民政局要求自己到历城区中医医院查体,已经填写带病退伍的申请表,但是历城区民政局又告知没有档案,证明也不管用,无法办理带病退伍相关的补助。希望有关部门帮助协调尽快办理。
回复时间:2011-12-21回复部门:
谢谢您对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作的支持
历城区回复:
根据山东省民政厅《关于做好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身份认定工作的通知》,申请带病回乡优抚待遇的人员,必须有在部队服役期间的原始医疗证明及病历,同时档案中有相关患病记载,但是王先生均不能给予提供,因此,不符合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的政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