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1-12-19
东方花园小区居民反映垃圾费问题
夏先生来电反映:自己是历城区东方花园小区的租客,当时房东与物业签订的协议表明,物业的所有费用由东方花园居委会负责交纳,但现在物业却要自己交纳垃圾费,咨询是否合理,希望相关部门尽快落实。
回复时间:2011-12-19回复部门:
谢谢您对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作的支持
历城区回复:
东风街道祝甸社区居委会表示,社区居委会为了保障社区卫生环境,每年需要向区环卫局交纳近30万元的垃圾清运费,同时社区居委会还担负着小区垃圾清运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及日常开支;日前,根据社区实际情况,对不属于本村居的业主收取一定的垃圾管理费,而本村居民的卫生费则由社区居委会垫付;收取的垃圾管理费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0.4元,此标准低于同等类别的其他小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