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1-12-17
市民咨询如何办理病退
张先生来电咨询:如何办理病退。
回复时间:2011-12-17回复部门:
谢谢您对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作的支持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回复:
①需要携带材料:职工原始档案;身份证、户口本;职工养老保险手册(经社保经办机构审核的);职工个人申请;《济南市缴费人员基本信息表》;《济南市城镇职工养老待遇核定表》;《社区准入证明》(退休后需转社区的)
②办理程序:A、单位将书面申请及职工档案报缴费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备案,市社保办定期确定;B、济南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申请办理病退的人员进行劳动能力鉴定;C、经鉴定达到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由企业负责到缴费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征缴处(科)办理减员手续;D、企业携带减员手续到统筹管理处(征缴科)办理个人账户结清业务;E、由缴费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原始档案,退休审核经办人严格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审查待退人员人事档案,确认各项申请条件是否符合政策规定。符合退休条件的,出具《济南市缴费人员基本信息表》、《济南市城镇职工养老待遇核定表》、《拟核定因病或非因工负伤退休人员情况一览表》及《职工鉴定结果及办理病退情况的公示表》,加盖经办人章;F、委托企业公示,公示期为10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企业将《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果及申请病退人员公示表》、《济南市城镇职工养老待遇核定表》、《病退公示结果反馈函》及《职工基本养老金认定表》报缴费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复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