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1-12-16
金銮花园居民反映天然气开通问题
徐女士来电反映:自己是槐荫区经二路290号金銮花园7单元住户,小区内有4户居民不交纳天然气配套费,燃气公司一直不通气,希望相关部门尽快通气。
回复时间:2011-12-16回复部门:
谢谢您对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作的支持
市市政公用局回复:
山东济华落实,根据济政发【2003】年3号文规定,燃气开户需缴纳城市综合配套费,另根据济政办字【2004】75号文规定:“城市建设综合配套费的减、免、缓缴事项必须由济南市城市建设项目审批小组审核决定,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无权决定。越权作出的减、免、缓缴配套费的承诺一律无效,由此产生的一切问题和后果由越权承诺的单位和个人负责。”故此处未缴纳配套费前,暂无法给予通气。